现年45岁的罗嘉良(捞家)与结婚10年的太太方敏仪,近日正式办妥离婚手续。罗嘉良给方敏仪留下4000万港元,自己则带仅余的200万港元离开香港移居北京,算是“净身出户”。罗嘉良的此番举动,也算是把他的好男人形象贯彻到底了。不过,很多读者还是不明白,一个中年男人愿意用全副身家换自由,难道他的婚姻真的有说不出的苦衷?还是因为他红颜知己的逼迫?抑或是他有着不可告人的把柄被前妻掌握在手里?本期报道就为读者一一解惑。
年收入过千万
2003年离开“无线”后,罗嘉良与林小明旗下的寰宇签约,转战内地市场。最近几年,他接拍了五六部重头电视剧,身价平均每集12万元人民币,以一年约拍60集计算,单是拍剧每年已赚700多万元,再加上广告收入,一年稳赚过千万。难怪对于他的净身出户,熟悉他的朋友都不感到惊讶:“罗嘉良有赚钱的能力,不用为他担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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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
2003年
200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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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
2006年
2006年
2006年
2008年 |
《王中王》
《倩女幽魂》
《我爱钟无艳》
《昭君出塞》
《反串》
《伙头智多星》
《功夫足球》
《大航海时代》
《胡笳汉月》
《狼烟》
《完美结局》 |
30集
40集
30集
40集
28集
30集
40集
40集
40集
30集
30集 |
4000万元的自由
最近,《疑情别恋》剧中演员都取笑三哥苗侨伟拥有“桃花纹”(眼肚下出现的细小幼纹),所以很受女性欢迎;就连同剧女演员曹敏莉也笑言被他迷倒,曾要求导演加戏份让她偷吻三哥。
都说男人越老越有味道,在众人的吹捧中,中年男人们开始沾沾自喜,更渴望飞出多年的婚姻樊笼,重振当年倾倒众生的英姿。只可怜,陪伴他们多年的“烂茶渣”,成了第一个被铲除的绊脚石。苗侨伟没离婚,可戚美珍也没幸福到哪里去,面对着老公身边层出不穷的卜卜脆姑娘,她再有三头六臂,也是难以杀绝赶尽,如今只能眼不见为清静!还有那个陶大宇,迷上了“狐狸精”,为追求幸福二话不说就离婚。最后呢,红颜丢了,只剩下曾经的“知心爱人”。
说到罗嘉良的离婚,自然人人都有自己的看法,只是笔者不明白:人到中年,求的不就是安稳么?既然没有第三者,也没有新的幸福在前方招手,那是什么力量促使罗嘉良做出如此重大的决定?如果是为了发展更广阔的事业,那罗太太的相夫教子不就是最可靠的大后方吗?或许,他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,需要花4000万的代价去隐藏,需要和前妻达成某种协议,来维护几十年建立的好形象。
在这场伤筋动骨的离婚大战中,方敏仪不是大赢家,罗嘉良更是输得极惨,反而是欲与他再合作的老东家“无线”,倒是捞了不少的便宜。想想看,50岁的苗侨伟回归后依然人气高涨,而昔日“镇台之宝”罗嘉良,今年才45岁,正是师奶最热爱的成熟男性;且他的戏路比三哥更宽广,角色亦邪亦正,还能搞笑一番;何况他从来都听教听话,吃苦耐劳,性格温和,从不挑三拣四……最重要的是,他如今是一无所有的孤家寡人,除了拍戏又无其他生存技能,不尽情发挥他的“捞家”本色,难道还有其他路可走?!
自由的代价,从来都是非常昂贵的,4000万或许还只是一个零头。不过,令人纳闷的是,罗嘉良离婚的保密功夫做得那么好,夫妻双方又那么平和地分手,男方还那么爽手地交出4000万元净身出户。“奇迹”太多了,也就让人不禁产生许多疑问,是谁在策划?是谁去当双方的说客?要解谜,唯有从利益这个源头下手。(朱朱)
离婚后节俭生活实录
今年初秘密离婚后的罗嘉良,因为早就把全副身家都留给了前妻和儿子,所以离婚后的日常生活是能省就省,衣食住行都与普通人无异。青菜柠茶当晚餐
在罗嘉良宣布离婚前的数星期,记者曾经在香港尖沙咀碰见他一个人孤单吃晚餐。他先到商场某时装店买衣服,之后竟没有相约友人,一个人走路到附近的茶餐厅吃饭。神情孤单的他似乎胃口一
般,点了一碟油菜和冻柠茶当晚餐,见记者走近时,他突然非常机警,马上转身要求伙计换位置,可能是怕记者向他提到任何感情问题。八达通搭船过海
6月底,记者在香港中环撞见罗嘉良,当日他心情看起来很不错,头戴Cap帽、一身运动装打扮,往IFC(香港金融中心)方向进发。走到半路,浑身是汗的捞家经过便利店时,随即进去买了一支清
水解渴。进入IFC后,捞家似有目的一直往前走,本以为他准备到商场内看衫换季,谁知真正目的地原来是中环码头。刚到达码头,捞家就拿出八达通拍卡入闸,山长水远地走足半个小时,原来就是为了省钱搭船去尖沙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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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旦杀手绯闻多
过去罗嘉良先后跟宣萱、陈慧珊、佘诗曼等花旦传过绯闻,跟宣萱的绯闻最惹人关注,二人1996年合作拍摄《天地男儿》被传恋上,不过二人一直坚称只是兄妹情。
陈秀雯:1990年与陈秀雯拍摄《自梳女》,有指罗嘉良对她产生好感而展开热烈追求,但却被女方所拒。
李丽珍:1999年罗嘉良接受访问时,自爆曾与女主角拍吻戏而产生爱火,有传此人是1994年合作剧集《侠女游龙》的李丽珍。宣萱:1996年拍摄《天地男儿》与宣萱传绯闻,
2002年二人再度合作《流金岁月》又被指戏假情真。同年尾罗嘉良撞车,有目击者指当时车内还有一名女乘客,适逢宣萱当时与拍拖6年的荣文瀚分手,其第三者身份甚嚣尘上,不过获罗太出面力撑。
陈慧珊:1999年与陈慧珊合作《先生贵性》,有传二人假戏真做,不过两人例牌否认。
佘诗曼:2001年二人合作《七姊妹》而传绯闻,有指嗲功了得的阿佘才是罗嘉良婚姻危机的始作俑者,她亦是撞车当晚车上的嫌疑女乘客。
猜测一:为了红颜知己
很多媒体在猜测罗嘉良离婚原因时,都把矛头指向宣萱。因为在2002年罗嘉良传婚变时,宣萱正与罗嘉良纠缠得不清不楚;更令人生疑的是,当年罗嘉良庆祝40岁生日时曾发生醉酒驾驶撞车意外,当时同车的还有一名神秘女子,有媒体直指是宣萱。
当然,我们有理由相信,面对家中的黄脸婆和电视台的当家花旦,罗嘉良肯定会有想法,或许他与宣萱当时确实有点郎情妾意。但宣萱是不是导致他离婚的第三者呢?那就不一定了。因为宣萱前不久还说自己单身很久,想借好友古天乐的精子做单身妈妈,如果她真的与罗嘉良暗交这么多年,不可能会说出这么伤男人面子的话。况且正在拍“无线”新剧《老婆大人Ⅱ》的宣萱,最近也回应说:“我早有心理准备了!接下来嘉良有点什么事,(媒体)都会找我回应。虽然我们之前传过绯闻,但都是多余的。我当然希望他们开开心心,不过这是他们的决定,人家的感情生活,外人不方便给太多意见。”
更关键的是,据方敏仪密友表示,当年介入罗嘉良婚姻的第三者另有其人,多年以来,宣萱其实是“替罪羊”。“同罗嘉良传过绯闻的宣萱和陈慧珊都不是第三者,他老婆知道自己老公有段时间是跟‘嗲精花旦’(有指是佘诗曼)在一起,不过后来断了。这次他离婚应该跟第三者无关,离婚前他天天回家,大家都以为还有转机,可能他自己也担心会做错决定。”
猜测二:为了早日自由
上期报道中,罗嘉良很详细地诉说了他和太太的相处方式,就是没有沟通,没有共同语言,两人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。从婚姻爱情理论来分析,一对夫妻如果连吵架的激情都没有,说明其婚姻已进入令人窒息的坟墓状态。难怪罗嘉良那么迫切地想逃离婚姻,哪怕是倾家荡产。
事实上,罗嘉良生性内向、为人悲观,还长期在外地工作;而方敏仪一直在家当师奶,自然无法理解丈夫的想法,两人的距离只能是越来越远,就连外人也早就看到了他们婚姻问题的所在。圈中与罗嘉良关系最好的艾威,接受访问时说:“我一早就知道(罗嘉良离婚),大家都有谈过。我跟他们两公婆认识了几十年,最大的问题是捞家爱喝酒,方敏仪不喝酒,否则两人就有机会于醉酒后‘交流’!我多年来一直做嘉良的聆听者,后来知道他们的问题是没沟通。我就觉得做兄弟最错的是,没在他两公婆面前煽风点火,让他们吵吵架、沟通沟通。”
其实,方敏仪自己也早就认识到婚姻出了问题,可是罗嘉良是她的初恋情人,两人爱情长跑18年才结婚,这份感情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的。尤其是2002年传婚变时,方敏仪还多次向友人哭诉,鉴于儿子当年才3岁,他们夫妻俩没敢离婚,后来还曾经有过“雨过天晴”的时期。可惜,只要问题一天不解决,婚姻就没有幸福的可能。就如知情者透露:“(罗嘉良)早就想获得自由,
他挣扎了半年才对老婆说,他觉得大家没沟通,回到家很辛苦。不过他老婆很迁就他,唯一的条件就是不离婚。身边朋友都劝方敏仪,既然大家都变到好像陌路人一样,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也没用。他肯出钱,算是负责任的表现,分开可能对大家都舒服。”
猜测三:为了补偿儿子
近日,记者采访罗嘉良,他承认把身家都留给了前妻,并会移居北京:“钱财都是身外物,她(方敏仪)没工作,又要照顾儿子,她比我更需要钱。未来几年我都会在内地生活,我会跟她保持联络,而且一定会经常去看儿子。”
从上述话语中,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几个信息:一是方敏仪没工作,没钱就不能照顾好儿子;二是罗嘉良与前妻保持联络的唯一目的,就是为了探望儿子。由此可见,儿子在罗嘉良的心目中是何等宝贵。事实上,罗嘉良与方敏仪一直担心离婚会影响儿子的成长,所以双方拖了多年,希望能挽救这段婚姻。据悉,二人在签字离婚前一直没向儿子说出实情。如今,离婚已成事实,罗嘉良还需在外拼搏赚钱,抚养儿子的重任也只能落到前妻身上了。
7月8日,罗嘉良还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文章,特地表达了对儿子的歉意,“由于长年在外拍戏,很多时候我都没有照顾到他,内心一直非常有歉意。”同时他还在文中对儿子说:“其实无论父母亲怎么样,父亲对儿子的爱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!爸爸妈妈永远都是他最亲最爱最可依靠和信赖的人!”
猜测四:为了自己名声
既然今年年初就已离婚,为何半年后罗嘉良才自爆此消息?上期本报分析说,罗嘉良为回“无线”拍剧特意给媒体爆料。但据最新内幕消息指出,方敏仪早已希望罗嘉良宣布离婚消息,不要再拖拖拉拉,一来二人的财产已经分配好,她希望能尽快画清界线,不愿与罗嘉良再有任何钱银上的瓜葛;同时她也希望罗嘉良为了囝囝着想,面对现实尽快向公众澄清,以免囝囝受到将来有可能发生的负面新闻影响。罗嘉良在前妻多次施压下,终决定公开宣布离婚的事实。
如果该消息属实,那我们有理由相信:一向生性懦弱的罗嘉良,本来还想将离婚消息隐瞒下去,继续维持他的好男人形象;如果不是在方敏仪的“威逼利诱”下,恐怕会一直做“缩头乌龟”。假如上述推测成立,我们就可以大胆揣测:经常与同剧女星传绯闻的罗嘉良,很可能曾犯过一些足以令他形象破产的错误,为了他在娱乐圈混了22年的好名声,不得不与前妻进行6年的离婚拉锯战,最后以4000万的“掩口费”达成了某种协议。
当然,以上揣测确实含有恶毒成分。但这对夫妻离婚后似乎比以前更恩爱的表现,确实令人生疑。比如罗嘉良在自己的博客赞扬前妻说:“敏仪是一个很善良、很真诚、很好的人,我很感谢她陪我走过的以往的日子,我相信上天会永远祝福她,保护她!”而方敏仪也对记者说:“离婚后我们的关系很好,我只想他注意身体,不要喝太多酒……”既然如此难舍难分,那怎么会走到相敬如“冰”的地步呢?!
来源:大洋网